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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出台《广东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30 09:21:23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教材建设的需要,推进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国家统编教材的使用,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与要求,我省结合教师培训工作实际,制定了《广东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从2017年起,通过省级统筹,地市为主实施,用三年时间分年度、分学段、分科目,完成我省30余万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全员培训工作。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基础教育改革的政策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下简称“三科”)教材所代表的国家意志与所体现的主流意识形态意义,精准把握新编“三科”教材的思想理念和内容体系,在“三科”教育教学中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民族团结、法治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充分发挥“三科”育人功能,进一步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情感、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

二、工作任务

自2017年至2019年三年时间内,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省级统筹,地市、县(市、区)两级为主实施,完成全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约30万教师专项培训工作。

三、培训内容

学习教育部朱之文副部长关于做好“三科”教材培训工作的讲话(视频光盘)。

学习教材编写理念、思路、内容结构和基本体例。

解析教材重难点和教学主要策略。

研讨实施建议及教学基本方法。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上示范课、研讨课进行教学实操培训。

四、培训方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与网络研修、校本研修、专题研讨、示范教学相结合。各地“三科”培训组织单位应记录保存所有培训文件和影音资料,按规定要求上传至相关网站,供教师研修学习。对偏远地区学校,要组织力量“送培下乡”,帮助乡村教师准确、科学完成“三科”教材教学任务。

五、培训时间和进度安排

1.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教师培训

2017年7月底前,完成一年级全体教师和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地区二年级教师培训工作;

2018年7月底前,完成一年级新任教师、二年级全体教师和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地区三年级教师培训工作。

2019年7月底前,完成一至三年级新任教师及四至六年级全体教师培训工作。

2.初中“三科”教师培训

2017年7月底前,完成七年级全体教师和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地区八年级教师培训工作;

2018年7月底前,完成七年级新任教师、八年级全体教师和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地区九年级教师培训工作。

2019年7月底前,完成七、八年级新任教师和九年级全体教师培训工作。

六、培训服务

1.培训力量

省将建立“三科”培训专家库,初期以参加过国家级“三科”培训的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为主,同时不断吸纳各地培训骨干进入省级专家库。通过省级“三科”培训的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可作为培训专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培训工作。

2.培训资料

包括教育部朱之文副部长关于做好“三科”教材培训工作的讲话、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三科”教材及教师用书等资料。省将在“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辟“三科”教学专栏,该平台链接教育部“统编教材教师培训网络服务平台”,供教师网络学习使用。

3.设立支持热线

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在省教育研究院设立热线电话,解决各地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市在教研部门开设热线电话,答疑解惑。

七、任务分工

全省“三科”教师培训实行省级统筹、市县(市、区)两级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按照工作需要开展省级培训,各相关处(室)分工合作,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与师资处负责全省“三科”教师培训的统筹工作;教研院与基教处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培训;法规处、思政处协助指导“三科”教师培训工作;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育信息技术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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